開戶
(1)客戶提交一戶一表申請(需有社區或單位蓋章)。
(2)工作人員上門勘察,設計水表出戶安裝方案。
(3)填寫聯系卡(客戶發展部出示)同時繳清水費。
(4)客戶與施工方簽署施工協議,繳納一戶一表工程施工費用。
過戶
⑴ 客戶需提供現戶主身份證復印件,原戶主身份證復印件。(若無原戶主身份證復印件,可提供房產證復印件或提供入住證明;若原戶主死亡,需提供死亡證明或社區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。)
⑵ 到各區域分公司填寫過戶申請表格。
⑶ 各區域分公司營業廳大廳結算水費,并在申請表格上蓋章。
⑷ 2個月后啟用新戶名。
注:若公司對公司過戶,更名需在同一申請表上蓋兩公司公章。
銷戶
⑴、需用戶戶主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。
⑵、在各區域分公司服務大廳填寫銷戶申請。
⑶、繳清水費后,分公司在銷戶申請上蓋章確認。
⑷、分公司派人員撤除水表。
復開
⑴、到各個區域分公司繳清水費。
⑵、在區域分公司服務大廳填寫復開單,由接待人員填寫。
⑶、交予抄表員后,抄表員在兩個工作日內復開。
低保戶登記優惠水費
⑴、客戶需提供身份證,低保證,水卡號,三證姓名統一到區域分公司方可辦理。若水卡戶主名與低保證姓名不統一,可待用戶過戶完成后再辦理。
⑵、接待員記錄用戶的姓名、地址、身份證號、低保號、水卡號,注明是“新辦”還是“核實”。
⑶、接待員在低保證上蓋章并注明時間,告知用戶一年核查一次。
⑷、次月生效。